《衡水学院学报》阅览室阅览规则

发布时间:2020-05-14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《衡水学院学报》阅览室为教学和科研服务,为更好地发挥阅览室的作用,特制定如下规则:

1.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,教师可以进入阅览室借阅期刊。

2.阅览室内不得谈笑喧哗、吸烟、吃零食,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。

3.阅览室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。

4.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,读者不准随便搬动桌椅和乱动照明设备等。

5.读者要自觉爱护期刊资料,不准标划、损坏。阅毕要把书刊放回原处。如所借阅书刊有污损丢失等情况,将视情节对其进行教育和罚款处理(丢失现刊,按全年定价的3-5倍赔偿,合订本期刊将处以10倍以上罚款)。

  6.读者借阅期刊须登记,借阅期限为1个月,如有特殊情况,需办续借手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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