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衡水学院学报》编辑工作流程

发布时间:2020-05-14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一、征稿与约稿

《衡水学院学报》面向社会公开征稿,择优录用。同时,为提高学报的知名度,办出特色,不定期、不定量地向一些作者约稿。被约稿人一般是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、学者,并按规定付给稿酬。

二、收稿

系统来稿由常务副主编负责收稿,分发给相关责任编辑。

主要职责是:

1.审阅稿件有无政治问题。

2.审阅稿件是否适合本刊栏目,重合率是否过关,写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。

三、预审

预审由社科版、自然版副主编进行。

预审的内容是:

1.来稿是否属学术论文,科普文章和知识介绍类的文章退还作者。

2.来稿政治观点是否正确,学术观点是否明确,论述是否自圆其说。

3.语言是否流畅,修辞是否符合学术论文要求。

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稿件不进入一审。

四、审稿人的选择

1.指导思想

选好审稿人是择优用稿的前提,是编辑部极为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,因此必须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。

2.审稿人的业务标准

审稿人必须是从事本专业的人员,坚持校内与校外专家相结合的原则,以校外专家审稿为主。可以从知网平台联系审稿人。对于同行评议过程中的审稿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1)了解本学科研究最新进展,学术水平要高于作者;2)具有写作经验,关心本学科论文论著出版情况;3)学风严谨,评判公正,无门户之见。

3.审稿人的确定

由编辑部集体确定审稿人。具体做法是:每个人独立写出审稿人名单,然后根据被提名的多少确定每篇文章的审稿人。特别分散的,由主编比较被提名人的情况来确定。这样可以减少疏漏,对作者容易做到公平公正。选择审稿人,主要要求解决编辑自己不能作出判断的问题,如学术水平的高低,有无新的见解和贡献,材料是否可靠,结论是否正确等。不宜要专家回答一些繁琐的具体问题。

4.审稿纪律

(1)编辑部成员要模范遵守职业道德,坚持双向匿名审稿制,不得以各种方式给有关人员通人情。

(2)稿件的推荐人不得审阅推荐稿。

五、双向匿名审稿制

为提高学报的稿件质量,减少学术性以外因素的干扰,《衡水学院学报》审稿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”——作者与审稿人双向保密。具体做法是:责任编辑将稿件隐去作者姓名、职任、服务机构、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,行文中亦尽量注意避免可能透露作者身份的词语。然后送交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审稿、评价、修订。

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下,审稿人不知作者的真实身份,作者也不会知道审稿人是谁。这样将有助于对论文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,有助于提高学术质量、保证学术公平。

六、一审

稿件实行三审制,首先由责任编辑一审,有关专家二审,最后由主编、常务副主编议决。三审通过,即行发表。

一审的审稿人就是所审文章的责任编辑。一审职责是:

1)主要审阅学术观点是否新颖,论述是否深入。

2)提出是否采用的意向。认为可采用的稿件送二审,认为不予采用的不再二审并存档。

3)在原稿上改正错别字、错误的标点符号和病句等,不便在原稿上修改的地方,要拿出具体的修改意见,并填入稿件审阅表。

七、二审

由专家进行。

二审专家要是教授本门课程、研究本专业的专业人员,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高学历。

二审的重点是审查稿件的思想性、科学性、创新性,指出能否采用,并要说明具体的理由。认为不可采用的稿件存档。

二审专家一般由一人进行,若一审意见和二审意见差距甚大,则再请一名专家审阅,审完以后详细填写自己的意见,为三审提供取舍的依据。

八、三审

  由主编、常务副主编进行,决定稿件的取舍。主编确定社科版和自然科学版稿件的篇数,提出稿件录用的具体意见。然后根据优稿优先的原则,由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确定录用的稿件。最后根据稿件内容确定栏目。录用稿和未用稿均及时通知作者。

九、编辑加工

  由责任编辑进行。经过三审决定刊用,并且需要修改的稿件,经作者修改后,责任编辑要进行编辑加工方可付梓。

十、校对

  《衡水学院学报》实行五校制。

第一校:编辑初校。责任编辑对审定录用的稿件进行规范排版,消除各种文字差错,如,错别字、多字、漏字、字颠倒、外文字母和标点符号的差错等。对有疑问处,可用红体字标出。要求差错率不得超过8‰。

第二校:由作者自校。作者对清样稿件从内容到形式进行仔细校对、修改,须按编辑要求的规范形式进行,有问题可与责任编辑商讨。要求差错率不得超过3‰。

第三校:编校人员进行仔细校对。消除排版的技术性差错,如,字体字号不统一,版式不一致,图表位置不对,标点符号、数字和外文的排法违反规则等。要求差错率不得超过2‰。

第四校:编校人员互校。责任编辑互相校对稿件,要求差错率不得超过1‰。

第五校:常务副主编校对。主编对清样进行最后的全面校对。要求差错率为零。

十一、出版发行

准时出版:逢双月1日出版。

及时发行:出版后一周。

随时听取读者的意见。并对指出差错或提出有改进价值的意见的读者给予奖励。

十二、审读

  为减少学报差错率,全面提高我校学报的质量,更好地体现学报作为学校窗口的职能作用,特建立学报审读制度。

1.审读内容

  (1)是否有明显的政治性错误。

  (2)字、词、句、标点符号是否规范。即是否有错别字、语法错误及明显的标点错误,语句是否通顺、简洁。

(3)是否符合编排规范要求。

2.审读办法

  采用聘任和自由审读并行的办法。

 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学报

友情链接